警方在 2024 年一次打擊跨境「白牌車」行動中,喬裝乘客,租用車輛由荃灣到珠海,行動中拘捕一名 33 歲男子。男子被控「非法載客」等 5 罪,周四(4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承認所有控罪,並指自己一直以駕駛貨車謀生,疫情期間「冇工開」,長期承受經濟壓力,一時貪念下才干犯案件。裁判官莫子聰判處被告停牌一年及罰款 2,820 元。
警員預約車輛由荃灣到珠海
案情指,警方於 2024 年 3 月 18 日,進行打擊「白牌車」的網絡巡邏,發現網上有推廣未獲許可非法載客取酬的服務。兩名警員遂「放蛇」喬裝乘客,並成功預約車輛由荃灣古屋路到珠海。
被告李翊燊(33 歲,報稱貨車司機)駕駛車輛到古屋路,著兩位警員上車。車輛行駛至目的地,警員向被告繳付 1,500 元車資,交易成功後揭露警員身分,拘捕被告。
被告稱保證不再犯案
被告承認 5 項控罪,求情時指自己為一名貨車司機,疫情期間開工不足,母親其後又罹患癌症,女兒又初出生,長期承受經濟壓力下,因一時貪念干犯案件。被告又指,自己案發後不斷反省過錯,明白不應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犯錯實屬無知愚蠢,並保證以後不再犯案,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指,考慮被告認罪及求情後,明白被告以駕駛貨車謀生。惟被告在明知有機會面臨停牌的可能性下,仍然選擇干犯控罪,終判處被告 5 項控罪一共 2,820 元罰款,並停牌一年。
STCC246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