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施德來引譚耀宗專訪談原意 指理解特首解散立會重選是解決憲制危機的機制

47人案|施德來引譚耀宗專訪談原意 指理解特首解散立會重選是解決憲制危機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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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11 日)展開第 83 天審訊,施德來第二日作供。施指理解《基本法》第 50 至 53 條,是解決立法會與特首間之嚴重分歧的處理機制,其觀點源於不同文章,包括時任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 2020 年 3 月的專訪。

施稱,譚是《基本法》草委委員,明白條文起草原意,而從譚的說法,理解到當特首選擇解散立法會再重選,「香港人選民可以選擇邊一邊係合理,從而解決憲制危機」。

施另供稱,參選是為改善民協及個人形象,承認因應〈墨落無悔〉聲明引起社會討論,影響其選舉部署,在民主、「五大訴求」等議題上變得「進取」。他又指,理解〈墨〉的「會運用」字眼屬相對進取,但沒捆綁一定要否決預算案的意思。審訊周三續。

周二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83日審訊 施德來稱讀譚耀宗受訪文章理解《基本法》原意
施德來供稱曾讀譚耀宗專訪
理解《基本法》起草原意

施德來周一供稱理解《基本法》第 50 至 53 條的權力,是容許議員以不同原因否決預算案,又認為要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屬於議員行使該權力的「恰當原因」。

施周二作供時,引述 3 篇文章,解釋其想法由來,當中一篇為時任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 2020 年 3 月接受《香港01》訪問的報道,另兩篇為戴耀廷同年 5 月所撰文章。

施稱,因譚為《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佢會明白當初條文嘅起草原意」。施認為,《基本法》賦予立法會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早在起草階段「已經有呢個諗法」。

施引述文章:

根據《基本法》第50條,如立法會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行政長官可解散立法會;第52條列明,如重選的立法會繼續拒絕通過《預算案》,行政長官必須辭職。

(譚於訪問稱)「我們當年考慮到,會否是特首做得不好呢?或者是立法會多數派試圖留難特首?我們想取一個平衡,讓選民(透過重選)決定哪方合理」。

施認為,譚受訪時是按「起草原意去演繹」,指若立法會與行政長官有嚴重分歧時,《基本法》第 50 至 53 條便是解決機制,其一方法是立法會首次否決預算案後,特首可選擇解散立法會再重選,「香港人選民可以選擇邊一邊係合理,從而解決憲制危機」。

施稱觀點亦來自戴耀廷文章
官質疑知否戴因「佔中」被定罪

至於戴耀廷 2020 年 5 月撰寫的兩篇文章,施稱有在「35+九東立選座談會」的 WhatsApp 群組傳閱,而他周一供稱的觀點,例如運用否決權後政府仍可維持一定運作、公務員等仍可出糧,因有財政儲備、臨時撥款等,部分來自文章內,戴對《基本法》第 50 至 53 條的演繹。

施指他相信戴的說法,因戴為《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同時為法律系副教授。而他之所以閱戴的文章,其一原因是他在同月初收到「九東 final.doc」協調文件,提及「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故閱覽不同文章以理解。

法官李運騰問,施知否當時戴剛被定罪,正保釋等候上訴?施起先稱沒為意,追問下稱知道戴因「佔領中環」被定罪,記得他被判囚 10 個月,惟當時「以為服完刑㗎喇」。

施在官追問下,承認自己有讀過戴在 2020 年 4 月撰寫的〈真攬炒十步曲〉一文,惟稱文章沒指明與初選有關,亦「唔係好相信佢呢個(攬炒十步)推論」,又稱當中要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下台非其目標。

施供述對「35+」願景
望同時看重民生

李運騰再質疑,施早前稱他 2020 年 5 月 8 日收到的九東協調協議文件,當中提及否決權的第二點,未曾在初選協調會議上討論過,難道施不會響起警號,戴正藉「35+」實現其(攬炒十步)議程、與戴同行會危險?

施重申,他一向以為運用否決權只是談判策略和籌碼。其後指他對「35+」真正願景,是民主派可立會過半,亦期望林鄭月娥回應「五大訴求」,以紓緩政府與市民間的矛盾,同時看重民生項目。他形容,「35+」是談判策略。

官關注初選論壇發言進取
施稱刻意營造

另施德來解釋他於選舉論壇的發言、簽署〈墨落無悔〉聲明的原因時,多次提到他欲展示一個「進取啲」的形象,以爭取選民支持。

就其出席九東初選論壇時發言「進取」,施解釋是「刻意營造」、受選舉氣氛影響,稱當時其團隊見〈墨〉帶起社會討論否決權、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6 月中更成為公眾關注議題,其選舉策略遂轉變至看似進取。

法官陳慶偉問,此轉變是否同為民協的路線?施否認,並指是他個人選舉策略部署,又解釋指他欠知名度,故擬引公眾關注、增曝光率;而 6 月中時「政治浪潮湧起」,民協在民主派中定位,難取民主派選民支持,故縱他勝算低,仍想改善民協形象;另相信他當時說的,「真係《基本法》畀我嘅權力」。

施稱〈墨〉令初選集中政治議題

施稱,其選舉工程由 4 月開始,民生一直在其政綱議程內,惟 6 月〈墨落無悔〉的出現,影響其選舉部署。

施稱,在初選初期,戴耀廷、區諾軒於 2020 年 3 月召開的記者會,著重點為議會過半,「五大訴求唔係當刻嘅一個目標」,只是「一個口號,或者係一條界線,去界定乜嘢人可以參選」。

及至〈墨落無悔〉的出現,「將初選嘅議題,集中咗喺一啲政治嘅議題」,公眾亦知悉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一點,施直指「墨落無悔嗰兩點嘅討論係公眾層面化咗」。

施:〈墨〉提「會運用」否決權
理解相對進取惟非綑綁否決

〈墨〉聲明中兩點為:

1. 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並重啟政改達致雙普選。

2. 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

我們深明議會絕非抗爭終點,以上聲明,僅為確保抗爭陣營參選人,有最基本的抗爭意志。

施稱,他認知〈墨〉的第一點,與協調協議文件有關,「不過佢第一點變成『會運用』,我嘅理解係,比較相對進取啲嘅,但係都無一個一定要綑綁否決《財政預算案》嘅意思」,另一點則與贏輸機制有關。

施又指,因應網上言論指民主派「輸打贏要,輸咗唔認數」,擔心影響選舉形象,故成為他簽〈墨〉的其中一個推力。他另同意其帖文沒提及民生,「主要講五大訴求」,解釋自己是刻意用政治議題引起公眾關注。

施政綱提〈墨落無悔〉
因考慮民協被指「太左搖右擺」

黃另問及施的提名表格及政綱,其政綱寫上「墨落無悔、堅定抗爭」,下方有何啟明、施德來的姓名及民協的標誌。

施解釋,「我想顯得我喺民主議題上,我嘅形象係進取一啲」;又指主要想處理民協自身的形象,「因為民協好多時俾人話我哋太左搖右擺」。

施稱九東「共同綱領」
按「民動」總幹事要求才提交

另控方開案陳詞提到,九東、新西的參選人提交提名表格時,附上該區的「共同綱領」,指該區的參選人就綱領包括的否決權運用達成共識,而參選九東的施德來亦有提交「共同綱領」。

施稱,他於 2020 年 6 月 14 日收到黃大仙素人區議員尤漢邦的致電,指要製作一份共同公開的聲明,內容提及「五大訴求」、初選贏輸機制、公開聲明,並要求參選人同意,但沒提到要簽署,施於同月 19 日收到文件。

施供稱,於翌日提交初選提名表格,但沒附上「共同綱領」,其後收到「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來電,指要簽署,他遂於 21 日補交。

施同意,「共同綱領」的第二點,與協調協議文件的第二點相似,均提到「積極運用」否決權,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特赦抗爭者等內容。惟施稱,根據九東 3 次協調會議的內容,「第二點唔會係一個共識」。

施供稱 協調會無討論否決權
同意戴耀廷在文件「僭建」

施又供稱,九東的協調會議沒有討論否決權,惟協議協議文件的第二點有列出此項。李運騰問,戴耀廷在文件上僭建了沒有討論的事項(build in an illegal structure in the coordination agreement)。施答,「呢個係我當喺證人欄度聽返咁多日嘅會,我都有呢個感覺」,惟他指當時沒有提出反對。

李追問,施當時默許加上條款?施稱,「5 月份我係默許,6 月份我仲進取咗添」,指自己簽署了〈墨落無悔〉一事。

HCCC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