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桂藍

何桂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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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桂藍(由大律師 Trevor Beel 代表)
被起訴時 33 歲
參加新東初選勝出;報名參加正選後被 DQ

作供講述的參與初選初衷、從政之路:

何桂藍於 2019 年任職《立場新聞》,曾直播七一立法會、元朗 7.21 事件等,被稱為「立場姐姐」。她選擇作供,並循北京不可能容許「35+」發生、自己會基於不同原因否決預算案等方向抗辯。

何供稱一度擬當記者「做到坐為止」,認為梳理政治爭拗是重要,但在反修例後想另找崗位,「好快選立法會呢一個 option 就出咗嚟」。她說,投身選舉因運動的其他路線停滯,而投票是成本最低、最多人能參與之事,亦可為運動取得授權,而她想有身位演繹「攬炒」。

她認為「攬炒」是指明知自己會承受很大代價,仍要堅持做認為應要做之事。她不同意戴耀廷將「攬炒」說成「宿命」,指反抗是香港人選擇,不是必然,而戴的「真攬炒十步」未必會如他所指般發生,中共亦有「能動性」。

她又指,預期有大規模 DQ 出現,故「35+」不可能達成,她參選是想推高投票人數,而自己最後亦確實遭 DQ。她又稱,預算案的審核程序本來就有問題,例如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國安預算無法審核,即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她仍是會否決。

她作供時稱能理解在中國大陸的邏輯下,要求民主化被視為顛覆,「但係如果一個(奉行)普通法嘅 court endorse 呢樣嘢,我覺得係攬炒緊普通法囉。」

控方主要案情:

  • 指控何為參與者
  • 出席新東協調會議、收到協調協議文件、有簽署及遞交提名表格,知悉「35+」的目標
  • 簽署〈墨落無悔〉,承諾將堅定不移執行列出的內容
  • 何於新東區選舉論壇稱,「而係要奪取主導權,將立法會變成人民嘅武器。 要突破中共 set 畀香港嘅死局,需要最多嘅抗爭派進入議會」
  • 何於新東地區初選論壇稱「…立法會唔再係議事嘅殿堂,亦只係一個抗爭陣地,所以點解我哋講緊要透過立法會嚟到去破局…」
  • 有出席抗爭派記者會;岑敖暉、王百羽的發言反映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辯方主要案情:

  • 沒收到任何文件
  • 協調協議文件中,「積極」為選舉術語,形容戴耀廷「寫咗句根本乜都無講過嘅嘢出嚟」
  • 指〈墨〉的共識不包括否決預算案
  • 不認為否決預算案可逼特首回應「五大訴求」,至多只是施壓
  • 〈墨〉無斬釘截鐵指會否決預算案,簽署是為了明確表達立法會有這個權力
  • 抗爭派記者會,岑敖暉或任何人都不是發言人;岑發言前沒同其他人討論
  • 指戴是「facilitator」,對當選後可在立法會做的事,「佢係無 say 嘅」
  • 指戴提及的「憲制武器」,於某些政制、權力制衡之間「好常見」,例如彈劾、不信任票等
  • 引譚耀宗專訪,「我得到嘅印象係就算選到 35,選完之後都會 DQ」、「但係具體點 DQ 法呢,我哋係未知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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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被告個人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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