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偉聰(自行代表)
被起訴時 53 歲
參加九西初選落敗;沒有參加正選
抗辯方向、參與初選初衷及從政之路:
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案發時是深水埗區議員。他當過皇家香港警察、自由黨講辭寫手、暫委裁判官、教職、報章專欄作家等,戴耀廷是其求學時期的老師,但畢業後沒有私交。自辯的他循不同意「五大訴求」、沒簽〈墨落無悔〉等方向抗辯。
2019 年轉戰區議員,劉稱因同情反修例示威,但街頭不能發揮其角色,聽取朋友建議下參選,而當選後因憂慮礙其法律工作等,本擬不再參選,但 2020 年 4 月擔任盧建民的上訴法律代表後,希望修訂暴動相關條例,遂決定參選立法會。
劉續稱,最初不擬參加初選,亦曾在九西協調會議上,指出初選「不民主」。其後有區議員建議他參加初選,否則會被視為「鬼」,之後又發訊指未能再與劉共事。他認為與自己不參選初選有關,令他重新考慮參選。
劉指,他不支持,但不反對「五大訴求」。劉又說,其名字出現在〈墨落無悔〉的帖文是個謎團,因他不曾授權他人代為簽署,但他沒有公開要求除名,因憂會「選舉自殺」。劉又指,閱讀〈墨〉的第一反應是「失笑」,因用詞是「墨落」而非「落墨」,有意外之舉的意思。作供結尾,劉亦稱不使用社交媒體,「我家中不設電視、電腦,只有書、音樂、貓,這是我所選的生活方式,沒其他補充。」
控方主要案情:
- 指控劉為參與者
- 出席協調會議、收到協調協議文件、有簽署及遞交提名表格,知悉「35+」的目標
- 簽署〈墨落無悔〉,承諾將堅定不移執行列出的內容
- 劉在九西初選論壇曾問何啟明 ,「喺深水埗區呢,我就知你第一個就出嚟呢簽呢個我哋個參選嘅聲明嘅,咁我想知,你點解咁勇呢?」控方指,該聲明是指〈墨〉,並指為「我哋嘅聲明」
- 在劉家中搜出筆記,列出他打算向其他參選人的提問,包括擬質問黃碧雲「為何不簽署初選立場確認書?是否連否決財政預算案,這樣制度內的抗爭都不願意承諾?」又擬問何啟明,如何評價沒簽署共同綱領的參選人
- 劉於初選落敗,並在 FB 發文指,對結果沒有任何抱怨或遺憾,尊重結果及支持勝出者
辯方主要案情:
- 從不使用 WhatsApp,沒收過任何文件;但確認有核心義工於九西群組中,不曾指示亦不知悉對方加入群組
- 有參與首次會議,沒達成任何共識或協議;戴耀廷有提到民主派過半,可獲得更多憲制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但不記得有否提到「積極運用」或「會運用」否決權
- 沒參與九西第二次會議
- 填寫初選提名表格時,向助理詢問「共識」的意思,獲告知為有 4 項,不包括否決預算案
- 理解「35+ 公民投票計劃」是初選的正式名稱;「目標」是增加民主派立法會選舉的勝算
- 不曾簽〈墨〉,亦沒授權他人簽署,名字出現在帖文屬謎團
- 就「我哋嘅聲明」一句,劉指論壇發言時低語,聽不清是否稱「我哋」,指是稱「你哋」
- 指自己為辯論能手,毋須特別為論壇準備,不知論壇筆記由誰撰寫
- 筆記提及「法治已死」,但他從不說「法治已死」,反問「Why would I say 法治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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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被告個人案情:
鄭達鴻、李予信、黃碧雲、林卓廷、何啟明、施德來、陳志全、梁國雄、柯耀林、吳政亨、楊雪盈、彭卓棋、何桂藍、鄒家成、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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