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家成

47人案|第26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分享:

鄒家成(由大律師陳世傑代表)
被起訴時 24 歲
參加新東初選勝出;有參加正選

抗辯方向、參與初選初衷及從政之路:

鄒家成案發時於大學修讀護理系,因準備參選而休學。他供述,參選是為宣揚「香港民族」理念、爭取「五大訴求」、執行議員職務如監察與制衡政府等。他承認與張可森、梁晃維發起〈墨落無悔〉,並循〈墨〉並非協議、無差別否決並非協調共識等方向抗辯。

鄒提及,初選本質上是「去蕪存菁」、選出最多具備抗爭意志代表的過程,他認為「35+」的議會想像不可能,但仍想協助港人選出代議士。鄒稱原本未想參加初選,因自知屬「素人」,缺政治資本、無大黨支持,但與團隊商討後決定「放低贏輸」,把握機會宣揚理念。

鄒又稱,在《國安法》後曾考慮退選,因恐過往談及「香港民族主義」言論或被扭曲成涉分裂國家、「港獨」,但指其後決定繼續參選,哽咽稱「我覺得我無法離群眾而去」。

鄒稱發起〈墨〉是因為戴耀廷突公開稱參選人不會簽文件,認為是「退縮」,故覺得「要簽返啲嘢」展示抗爭意志。他又指,會運用否決權的一句並非協調共識,聲明亦非協議、無約束力。

鄒供述在新東會議上與民主黨代表爭論,他曾向對方稱「點解,經歷完 2019 年、以五大訴求為主軸嘅社會運動之後,你哋仲可以講呢啲嘢」,而他曾動議投票決定採「會運用」字眼,但最終沒進行。

控方主要案情:

  • 指控鄒為參與者
  • 有參加新東協調會議、有收到協調協議文件、有簽署及遞交提名表格,知悉「35+」的目標
  • 發起及簽署〈墨落無悔〉,承諾將堅定不移執行列出的內容
  • 與另外兩名〈墨〉發起人梁晃維及張可森,接受媒體訪問時講述發起原因:「一路開幾次會都話係有一個共同綱領大家要簽咗,跟住就開咗個記招跟住就話唔需要簽…我哋第一個感覺就話我哋要簽返啲嘢,唔可以畀泛民主派單方面去撕毀約章」
  • 鄒於新東初選舉論壇稱,「…我就係要宣揚香港民族主義…我今次參選,我亦都要刺破所有假象,呢啲假象包括我哋香港人見到有好多嘅殖民工具、一國兩制、基本法…」
  • 鄒於地區初選論壇稱「所有嘅親中派,每一個都應該我要砌低佢嘅…每一個代議士都應該要具備呢個心理準備,選入呢個立法會,用任何手段,癱瘓每一個議會嘅進行…」
  • 鄒出席抗爭派記者會,岑敖暉、王百羽的發言反映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辯方主要案情:

  • 沒收到協調協議文件;在新東第二次會議動議用「會運用」字眼,但遭「敷衍」,最終沒投票亦沒達成共識
  • 〈墨〉性質上並非協議、無約束力
  • 提及「會否決」預算案,以「五大訴求」作為唯一優先標準審視預算案;不是無差別
  • 解釋論壇發言,否認「中華民族嘅入侵」是指中共;「癱瘓每一個議會嘅進行」,用字「的確誇張咗」,要「癱瘓」是因「惡法嚟緊」;「任何手段」則是指「要盡力去做」
  • 抗爭派記者會其他人發言「大家想答就自己答喇」,不屬共同立場;同意王百羽、岑敖暉的說法,認為岑不是指無差別否決

返回案情整合報道
其餘被告個人案情:
鄭達鴻李予信黃碧雲林卓廷何啟明施德來陳志全梁國雄柯耀林吳政亨劉偉聰楊雪盈彭卓棋何桂藍余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