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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伍健偉改擬認罪 案件增至 30 人擬認罪 擬不認罪減至 17 人

47 人案|伍健偉改擬認罪 案件增至 30 人擬認罪 擬不認罪減至 17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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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檢控起計至今逾 1 年半,2022 年 7 月完成交付高等法院程序,其中 29 人擬認罪,18 人擬不認罪。

原擬不認罪的伍健偉,周四(3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案件管理聆訊時,確認答辯意向改為擬認罪;使擬認罪被告增 1 人至 30 人,擬不認罪被告減至 17 人。代表伍健偉的大律師施臻遉在庭上指,伍在完成交付高院程序後,決定改為擬認罪,經與控方商議案情後,最終版本在 10 月 6 日獲伍確認及同意。

另外 2 名同日應訊、擬認罪被告吳敏兒、譚凱邦,則冀在不認罪被告審訊前判刑。5 名同案被告列席旁聽,包括余慧明、袁嘉蔚、劉澤鋒、馮達浚、范國威。范退庭時對旁聽席豎起姆指。
余慧明等 5 被告列席旁聽
袁嘉蔚、馮達浚隔空對話

案件周四在高院續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聆訊。3 名被告伍健偉、吳敏兒、譚凱邦,依次分別由大律師施臻遉、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大律師馬維騉代表。控方續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傅悅耳及署理高級檢控官莊文欣代表。

5 名同案被告列席旁聽,包括余慧明、袁嘉蔚、劉澤鋒、馮達浚、范國威。毛孟靜原同日列席,惟她周三(2 日)聆訊時,報稱身體不適,決定不旁聽。袁嘉蔚與馮達浚數度挨後隔著數被告、懲教對話,袁、馮鄰座吳敏兒、劉澤鋒則挪前讓空間予二人。

開庭前,李志喜在律師席向吳敏兒揮手,吳回以揮手、手臂舉心。退庭時,范國威對旁聽席豎起姆指。大律師吳靄儀等人到庭旁聽。

吳敏兒、譚凱邦冀審訊前判刑
吳爭議案情 辯方指毋須召「紐頓聆訊」

伍健偉對何時判刑保持中立;吳敏兒、譚凱邦則冀審訊前判刑。伍、譚料屆時求情需時約 1 至 1.5 小時。

早前在本案交付程序中,吳敏兒與馮達浚、袁嘉蔚等 5 被告,被歸類為「認罪但同意部分案情」組別。李志喜周四指,吳同樣爭議案情、翻譯用字,以及哪些案情與吳有關,但稱不涉事實爭議,故認為毋須召開「紐頓聆訊」處理。

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指,若被告爭議內容眾多,而控方無法同意,則被告或須審訊(your client may end up going through a trial)。李志喜其後指,需 3 周時間再斟酌案情。另李認為,控罪範圍(scope of charge)爭議毋須另開庭聆訊。

李志喜:得悉袁嘉蔚會提法律爭議
認罪被告由 1 名抑或 3 名法官審理

李志喜另指,得悉袁嘉蔚一方會提出法律爭議,即本案認罪被告,到底應按《高等法院條例》下,一般情況由 1 名法官審理,還是由現時 3 名法官審理,望索取指示確認她會否加入。

另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表示,代表袁嘉蔚的大律師祁志周二(1 日)問及 3 名法官,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曾否給予指示,委任他們 3 人聆訊,當時陳慶偉確認沒有。

陳嘉信其後翻查資料,發現首席法官在 2009 年曾下「一般指引」,可下令任何程序由 2 個或以上法官聆訊。陳官問李志喜會否續加入爭議。李回應指稍後以書面交代。

至今 24 擬認罪被告
完成案件管理聆訊

因伍健偉更改答辯意向,現時擬認罪被告的人數增至 30 人;截至周四,該 30 名被告中,24 人完成案件管理。當中僅黃子悅獲保釋,其餘 23 人均在還押。

交付程序中被歸類為「認罪、同意部分案情」組別的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則尚待處理法律爭議,未完成案件管理。

擬認罪被告中
12 人冀審訊前判刑

該 24 名擬認罪被告中,有 12 人希望在不認罪被告審訊前判刑,分別為譚文豪、郭家麒、楊岳橋、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劉頴匡、王百羽、徐子見、毛孟靜、李嘉達、譚凱邦。

2 人希望審訊後判刑,包括區諾軒及鍾錦麟。至於趙家賢,控方指已與其達協議,將在審訊後判刑。

餘下 9 人對何時判刑保持中立,分別為梁晃維、岑子杰、劉澤鋒、黃之鋒、譚得志、朱凱廸、胡志偉、戴耀廷、伍健偉。

何桂藍等 17 人擬不認罪
官指最快明年 2 月開審

擬不認罪被告減至 17 人,分別為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以及吳政亨。

3 名法官周二(1 日)透露,17 人最快在 2023 年 2 月、農曆新年前開審,料審訊約 50 日、暑假前完成。根據司法機構網站,17 人將於 11 月 8 日(下周二)進行案件管理。

HCCC69/2022、HCCC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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