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白衣人案 王志榮罪脫發還重新考慮明年一月再訊 申請離港遭官拒絕

721白衣人案 王志榮罪脫發還重新考慮明年一月再訊 申請離港遭官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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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榮
王志榮周二到區院應訊。(《法庭線》記者攝)

首宗白衣人暴動案 王志榮罪脫

首宗白衣人案於 2021 年審結,8 名被告被控於元朗站、朗和路和元朗站一帶等參與暴動,以及有意圖傷人。其中林觀良、林啟明認罪,黃英傑、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 、蔡立基 5 人經審訊被區院法官葉佐文裁定罪成,7 人被判囚 3 年 6 個月至 7 年。

首被告王志榮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原審認為涉案片段中的犯案人,面容與王志榮並不完全相像,又指雖然該犯案人所穿的球鞋,與王在家中管有的是同一雙,但王可能是替人保留,行徑自招嫌疑。

上訴庭指原審弄錯進路 撤銷王志榮無罪裁決

上訴庭於 2024 年 8 月就涉及其中 5 名被告的上訴頒下判決,撤銷王志榮無罪裁決,發還案件予原審重新考慮。判詞指,原審應考慮到時間、地點、距離、衣著和其他身體特徵等「多項因素之間的脗合,及這些脗合純粹是巧合的機率」,判斷片段中男子是否王志榮,但原審「把處理問題的進路完全弄錯」,裁決有悖常理(見報道)。

另 4 人上訴被駁回 官亦就衝突現場作裁斷

至於另 4 名罪成被告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蔡立基提出的上訴。上訴庭裁定,蔡立基上訴得直,撤銷其暴動及有意圖傷人的定罪,其餘 3 人上訴許可則遭駁回,維持定罪及刑期。

上訴庭 3 名法官亦在判詞中就衝突現場作出裁斷,例如就元朗站情況,指鄧英斌與白衣人一起行動,「強烈指向一個有共同意向的團伙襲擊事件」(見報道)

事件至今尚有 4 案未審結

元朗 721 襲擊至今逾五年,最近一年警方沒有作出新拘捕,律政司亦沒有提出新檢控(見另稿)

綜合至今 6 宗案件,尚有 4 宗案件未審結,白衣人方面涉及 3 案,除了王志榮一案,另案被告為鄧嘉民,他不認罪受審,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定於 11 月 26 日裁決

餘下一宗白衣人案,被告鄭文傑擬不認罪,排期於 2025 年 1 月中開審;另兩名被告吳偉德、王浩昇則擬認罪,將於開審第一天正式答辯。

至於非白衣人一方,林卓廷等 7 人被控暴動一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案件定於 12 月 12 日裁決

DCCC888/2019、DCCC11/2020、DCCC734/2020 (Consolidated)、CACC132/2021、CACC17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