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名介乎 15 至 21 歲的男女,涉於 2022 年在馬頭圍邨休憩處,指一名 14 歲女童偷去價值 2 萬元的鑽石頸鏈,掌摑其臉頰及拳打腹部。事主答應給予 1 萬元後,女被告拍攝其裸照防止她報警,終由事主家人揭發事件。10 人被控襲擊、非法禁錮、勒索等 5 罪,當中 3 人認罪、5 人經審訊後定罪,周四(14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法官葉佐文指,眾被告在深夜,趁事主孤立無助之際,以不同手段欺凌她,令她受到很大心理創傷,分別判 8 人入教導所、更生中心,以及監禁 18 至 24 個月。8 名罪成被告中,6 人被起訴時年齡不足 18 歲。
5 男 5 女的被告依次為:蘇佩儀(16 歲、學生)、呂秉毅(21 歲、無業)、黃煒舜(17 歲、學生)、女被告 Y.H. (15 歲)、女被告 L.Y. (15 歲)、曹焱(16 歲、無業)、朱栢朗(19 歲、地盤工人)、甘俊希(17 歲、地盤工人)、鄧子祥(20 歲、地盤工人)、湯一諾又名湯焯霖(16 歲、學生);以上為起訴時的年紀。
官斥趁事主孤立無助時欺凌
3 名女被告蘇佩儀、L.Y、湯焯霖早前承認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非法禁錮兩罪,勒索罪獲准存檔法庭,餘下 7 人不認罪受審。呂秉毅、Y.H. 勒索罪成,Y.H. 另與曹焱襲擊罪成,曹焱及朱栢朗非法禁錮罪成,朱另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鄧子祥盜竊罪成。
黃煒舜、甘俊希則所有罪名不成立。
法官葉佐文指,曹焱沒出席裁決,仍會繼續向他判刑。葉指,眾被告在深夜趁事主孤立無助之際,以不同手段欺凌她,令她受到很大心理創傷。他考慮蘇佩儀、L.Y、湯焯霖認罪,判 3 人入更生中心。Y.H. 則被入教導所,曹焱、朱栢朗被判囚 2 年,鄧子祥被判囚 1 年半。
案情:事主被勒索 1 萬元
案情指,事主 X 案發時 14 歲,除蘇佩儀及 L.Y. 外,認識其他被告。2022 年 4 月 17 日晚上 10 時,湯焯霖邀請 X 往土瓜灣馬頭圍邨「玩」,X 到場後,Y.H. 指 X 偷去價值兩萬元的鑽石頸鏈,湯和 L.Y. 掌摑 X 臉頰十多次,湯亦拳打 X 腹部等。
X 恐怕被打,只能舉起雙臂保護自己,所有被告在場目睹事件,其中有人拍攝毆打過程。呂秉毅、Y.H. 向 X 表示,不需要償還兩萬元,只需要償還一萬元,X 答應。女被告帶 X 到附近公廁,拍攝其裸照以防她報警,男被告則在公廁外等候。
數日後,X 的叔叔發現其左眼角瘀傷,又向叔叔借 1 萬元。X 的叔叔感覺事情嚴重,遂將事件告知 X 父母,X 由父母陪同下報案。
DCCC91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