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 太子旺角|3 學生否認暴動、非法集結等 被告:穿黑衣黑褲「呢個 style 叫撞色」

8.31 太子旺角|3 學生否認暴動、非法集結等 被告:穿黑衣黑褲「呢個 style 叫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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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8 月 31 日,港鐵旺角及太子站內發生衝突,港鐵宣布有「緊急事故」封站,防暴警員進入站內,制服及拘捕多人。3 名男學生否認暴動、襲擊等 7 罪,案件周一(21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12 天審訊。

22 歲首被告供稱,案發時因皮膚差而戴口罩,當晚出席祖父賀壽宴會後見有人在旺角聚集堵路,於是留在原地「八卦」並望向記者鏡頭「搏上鏡」。他又指,其衣著打扮刻意「撞色」,營造層次感,「黑色衫就襯返黑色褲」。

他續指,其父致電勸籲離開,他遂除掉黑衣,登上港鐵列車離開。案件周二(22 日)續審,首被告將繼續作供。
首被告:皮膚差戴口罩增自信
案發時到酒家為祖父賀壽

首被告簡梓濱(22 歲)作供稱,因面部暗瘡問題導致皮膚差,見人時會感到壓力,遂配戴口罩,藉此令自己「有安全感和增加自信心」,而案發當日出門時,天文台預報有雨,因而攜帶雨傘外出。

簡供稱,案發當晚到旺角雅蘭中心的稻香酒家為祖父賀壽,至晚上 10 時 15 分離開。

首被告:衣著打扮「撞色」營造層次感、
「黑色衫就襯返黑色褲」

對於案發當天身穿黑衣,白色直間的黑運動褲,及白色運動鞋。簡解釋內有綠色打底衫,此為他的打扮風格,指當時染上綠髮,「綠色頭襯綠色衫,黑色衫就襯返黑色褲,褲嘅三條白間就襯返白色鞋」,又指「呢個 style 叫撞色」,營造層次感。

首被告:八卦、搏出鏡留現場
父勸離開後進入旺角站

控方依賴媒體拍攝的片段,指案發時拍到簡身處於非法集結的人群和範圍之內。簡供稱,案發時在雅蘭中心地下見到彌敦道有人群聚集喧嘩和堵路,遂上前「八卦」,查看發生何事。他由雅蘭中心走到銀行中心附近,並望向記者鏡頭,表示「想搏出鏡」,以及「八卦」發生何事。

簡續指,其父親致電並勸籲他離開,稱「佢哋嗰堆係黑衫,你今日又係黑衫,搞到人哋誤會你哋痴埋一齊」。簡遂離開彌敦道,經 E 出口進入旺角站,及後因擔心被誤認為示威者,而將黑衣除低掉到旺角站月台上的垃圾桶。

簡在車尾位置登上往調景嶺的列車,前往太子站時沒有不尋常的事情發生。他表示,列車抵達太子站約十分鐘後,聽到廣播指太子站封閉,要求乘客立刻離開。簡起初以為列車仍會開出而留在車廂內等待,車上乘客亦同樣未有即時離開。數分鐘後簡離開車廂,行至扶手電梯位置打算離開。

同案一人早前認罪囚 40 月

3 名被告依次為簡梓濱(22 歲)、連俊雄(20 歲)及卓嘉豪(24 歲),同報稱學生,簡被控於旺角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連被控參與旺角站暴動及刑事損壞逾 81 萬元港鐵設施,另與卓被控於太子站暴動,以及襲擊男子 X 及 Y。卓另面對一項搶劫罪,即搶去女子 Z 的一部電話。

同案另一被告溫嘉霖(20 歲),早前承認在旺角及太子站參與暴動,被判囚 40 個月。另外 2 名被告,王茂俊和龍欣樺,先前缺席聆訊,法庭頒下拘捕令。

DCCC7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