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母親節,有人響應「母親節行街」活動,於旺角新世紀廣場一帶集結,及後旺角爆發衝突,逾 200 人被捕。其中 4 男否認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經審訊後,其中 3 人周五(1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19 歲男子則兩罪全部罪成,還押至 5 月 25 日判刑,候索勞教中心等報告。 裁判官葉啓亮指,罪成被告作供時,就何時、為何在旺角出現拋出兩個版本,「反覆無常,明顯沒告知法庭真相」,加上他當時裝束與其他示威者沒明顯分別,又攜有生理鹽水、行山杖等,是懷有共同目標破壞社會安寧。 至於另外 3 人,裁判官拒納其中 2 人的案情,但指單憑呈堂片未能肯定被告有非法集結;另外一人裁判官則指不排除辯方案情真確,故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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