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Lunch 哥」的李國永及賴姓退休六旬婦,被指在 2020 年 8 月一宗死因研訊期間,於西九龍法院大樓外指罵及騷擾證人,被控非法集結罪。案件一度押後,待二人就同一事件,之後另被控的藐視法庭罪在高院審結。該案於 9 月審結,兩人罪成判囚 3 個月。兩人周一(4 日)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甫開庭,控方即提出對二人撤回非法集結罪,辯方指不反對,亦沒其他申請,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批准。二人目前正就藐視法庭罪服刑,出入均由懲教人員看管,庭上聞悉獲撤控神情平靜。據悉二人均將在 11 月 23 日刑滿。
李國永身穿黑色背心羽絨、戴黑框眼鏡,散庭期間一度遞高雙手至眼前做手勢,惟未及成型,即被身旁的男懲教人員用力按下。女被告則紮馬尾、戴紫框眼鏡、藍口罩,頭髮略白。
藐視法庭案件證人獲頒匿名令
被告李國永(案發時 17 歲)、賴瑞英(案發時 65 歲,保安)被控於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 A 座外非法集結。
兩人另被控藐視法庭罪,指他們以粗言穢語辱罵死因庭證人,妨礙司法程序;案件的證人早前獲法庭頒下匿名令,禁止傳媒報道任何可直接或間接識別證人身分的資料。此案已於 2024 年 9 月審結。
WKCC288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