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哥」李國永被指前年 9 月,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 IFC )組織示威,違反時效二人限聚令。他否認傳票控罪「組織受禁群組聚集」,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裁判官葉啓亮今(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他 15 個月感化令,並接受社會更生課程協助重投社會。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案發時沒案底,當時疫情不算非常嚴重,集結規模不大,加上感化報告正面,「接受他人意見方面有好大進步」,家人亦支持感化,望法庭考慮被告年紀,接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
呈堂片見被告喊口號有人附和
裁判官早前裁決時指,呈堂片段見被告當日站在群眾前方叫喊口號、舉政治手勢,獲至少 2 人附和,歷時不短,可見他是組織者,人群有共同目的聚集,裁定控罪罪成。
被告李國永(19 歲)被控一項傳票控罪「組織受禁群組聚集」,指他在 2020 年 9 月 4 日,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一樓組織受禁群組聚集。
ESS 706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