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市場失當行為組副總監鄧映霞,於 2022 年涉嫌在證監會調查一宗上巿公司懷疑「造巿」案時,與 3 名受查人士會面,指導他們如何應對調查,以及毀滅潛在證據。鄧映霞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五(10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准以現金 10 萬元保釋,待廉政公署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 3 月 28 日再訊,期間她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時任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市場失當行為組副總監鄧映霞,於 2022 年涉嫌在證監會調查一宗上巿公司懷疑「造巿」案時,與 3 名受查人士會面,指導他們如何應對調查,以及毀滅潛在證據。鄧映霞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五(10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准以現金 10 萬元保釋,待廉政公署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 3 月 28 日再訊,期間她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兒子詹劍崙等 4 人,涉為一間上市公司配售可換股票據時,隱瞞秘密「賣殼」協議,被指串謀欺詐聯交所及該公司。其中一名馬姓被告早前缺席聆訊被頒拘捕令,其餘 3 人續受審。法官練錦鴻經審訊後,周一(9 日)在區域法院裁定 3 人全數罪成,押後 2025 年 1 月 8 日判刑。
詹培忠一方指,不會作任何求情。官在判詞指,詹培忠籌劃賣殼,其子利用職務之便、瞞股東推賣殼;從與馬氏一方商討計劃及採用手法,清楚表現各同謀者皆視涉事上市公司為「私產」,可以私相授受、私人圖利,行為明顯不誠實。而詹氏父子並非財經新手,又以隱名手法行事,更顯示詹氏也知行徑不誠實。
官又批評,同謀者私相授受,受害者除了涉事上市公司,亦有公司小股東,令他們的私人投資變他人生財工具。
大灣區業主稱因誤信廣告,買樓後發現單位僅可作商用,未能入住,遂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頒令證監會失職,任由地產公司刊登「詐騙廣告」,並要求證監會賠償損失。案件周四(22 日)在高院處理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申請人沒法律代表,由胞兄代表陳詞,指「樓宇都係投資產品」、兩任特首鼓勵及推薦市民投資大灣區,他們相信證監會會監管涉案上市公司的投資產品,又指「投資損失咗一世人嘅積蓄」,又稱「希望法官大人批准審訊,如果有咩就免除訟費。」
申請人胞兄又指,涉案位於珠海的樓盤有 5 座、共 1,000 個單位,總值約 20 億元,稱如不執法,將嚴重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證監會一方則申請剔除申請。高院法官高浩文押後於 2 至 3 星期內頒布判決。
2019 年 10 月,52 歲上市公司女董事洪小媛偕友人出海期間,遭螺旋槳擊中背部傷重不治。涉事船長、案發時另一上市公司董事董波,早前承認要求 5 名乘客向警方隱瞞船隻超載,但否認「危及他人在海上的安全」罪受審。 法官葉佐文周三(16 日)在區域法院裁定他罪成,被告還押至 11 月 25 日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與死者相識超過 20 年,事件對被告及死者而言均屬悲劇,而被告要一生一世背負責任。法官亦同意被告有切膚之痛,非存心犯案。 港交所資料顯示,董波 10 月以「希望分配更多時間處理其他事務」為由,辭任上市公司獨立非執董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