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 哥」李國永被指在 2020 年 8 月在將軍澳悼念科大學生周梓樂逝世,與另外 3 人一同聚集交談及叫口號,涉違「限聚令」,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處 15 個月感化令。他不服定罪提上訴,案件原定周二(21 日)在高院處理。
沒有律師代表的李國永,開庭後表示先後兩次申請法援被拒,向法官申請法援;律政司一方表示,對李申請法援表示中立。
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指,考慮李的智力及公平的大前題,引用《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規則》,在法援署拒絕下,由法官向李批出上訴援助證書。官並將案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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