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線》在先前一期「法律101」曾提及「驛站原則」 (cab-rank rule),又稱為「不可拒聘原則」,意思是大律師如同(守法的)的士站的士司機一樣,有責任接載排首位乘客,不論長途或短途,不論過海或不過海。到底這項原則有何重要性?大律師又是否永遠不能(合法地)「拒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法庭線》在先前一期「法律101」曾提及「驛站原則」 (cab-rank rule),又稱為「不可拒聘原則」,意思是大律師如同(守法的)的士站的士司機一樣,有責任接載排首位乘客,不論長途或短途,不論過海或不過海。到底這項原則有何重要性?大律師又是否永遠不能(合法地)「拒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