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1 月 19 日中大畢業禮,逾百人在校內遊行,有人展示「光時」等橫額及叫口號。事後兩青年被控「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控方及後改控二人非法集結罪。其中 1 男認罪被判入教導所,另一名案發時 17 歲男生,周一(3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王詩麗下令為被告索取更生、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押後案件至 4 月 20 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案情指,兩被告到中大參與遊行,舉起印有「12 港人」名字的白紙,又以揚聲器叫「香港獨立」、「光復香港」等口號,及唱《願榮光歸香港》。辯方求情指,被告一直遵守嚴峻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得使用社交程式,反映他在適當監管和輔導下能循規蹈矩,期望可判處短期禁閉式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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