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歲女子承認以手機應用程式「美圖秀秀」修改中學文憑試成績表,訛稱在英文科考獲第 3 級,以報讀教育大學的文學士(英文主修)課程,被控 1 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案件周三(11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
被告早前已被還押兩星期。她自行求情,稱已深切反省。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考慮到被告年紀尚輕,沒考慮嚴重法律後果才犯案。感化報告亦指被告勤奮、有目標、有成績。裁判官接納感化報告,判處被告 12 個月感化令,並勸勉她「由今日開始重新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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