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周一(19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75 天審訊,法官張慧玲第二天總結供詞及引導陪審團。
法官簡述,控方指控關於「屠龍」的串謀,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開始,因為當時自稱「屠龍」隊長的黃振強才確認共謀者吳智鴻有槍及炸彈;辯方則爭議「屠龍」有份的串謀,最早於 12 月 3 日才開始,因為當時才落實行動的日期及時間。被告張銘裕的辯方代表則認為,涉案協議於 12 月 8 日凌晨,當黃與吳確認行動實際地點後才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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