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五(21 日)於高等法院踏入第 56 天審訊。
辯方指 O 記警員拘捕第六被告張琸淇時,遊說她配合調查,「如果你肯同我哋合作,就同上頭講幫你轉做控方證人」,並指導她供出其男友即第三被告吳子樂,與「五飛」、「山雞」等人為「九十二籤」成員,又稱「個個都爭住認」,着她「自己諗下」。警員庭上一概否認。
控方播放張的錄影會面片段,她供稱吳負責撰寫「九十二籤」的文章,承認在明愛醫院放炸彈;又指吳曾在涉案宏創方單位秤灰色粉末、將硫磺放入行李箱。審訊下周一續。
反恐第二案|第六被告警誡下稱「五飛同西瓜有份整炸彈」 警否認曾勸誘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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