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名年介 23 至 31 歲的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被指 2023 年 7 月在尖沙咀的派對房間內輪姦一名女子,先後被控強姦罪,周一(1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提訊日,以處理交付至高等法院審判的程序。
律政司代表在庭上指,由於事主不作供(will not testify),認為沒有達至定罪的機會(no prospect of conviction),因此對 4 人撤控。4 人的法律代表均指不反對,裁判官曾宗堯遂下令撤控。
《法庭線》向懲教署查詢,其後被控的第四名二級助理有否被停職、4 人會否因撤控而復職,以及處方會否向 4 人展開紀律程序。署方回覆時僅指,就有關人員的復職安排,會按既定機制處理。警方回覆指事主決定不作供,最終決定撤控,至於餘下 3 名被捕人,已無條件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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