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案其中一名被告、時任主席張敬生 2024 年 9 月向高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指自己在獄中行為良好,應該獲得三分之一刑期扣減而得以即時釋放,卻被懲教署不合法羈留。特首、國安委先後介入發出證明書及作判斷和決定,而高院最終駁回張的申請。
「人身保護令」是甚麼?它源自何時?又有甚麼作用?香港過去有沒有成功申請的案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案,在囚的時任主席張敬生今年 9 月透過律師,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指在獄中行為良好應獲減刑並提早釋放,但被懲教署不合法羈留。特首與國安委接連介入後,高院駁回張敬生的申請。 懲教署一方代表律師極力反對張敬生的申請,多次指政府部門不信納提早釋放他,不會不利國家安全。但《國安法》指定法官黎婉姫一度稱,傾向讓張保釋。庭上實況為何?「人身保護令」又是甚麼?今集「法生咩事」同大家詳細講講。 相關報道:港大評議會案張敬生爭提早獲釋失敗 國安委介入作決定指本案煽惑傷人罪涉國安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案其中一名被告、時任主席張敬生 2024 年 9 月向高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指自己在獄中行為良好,應該獲得三分之一刑期扣減而得以即時釋放,卻被懲教署不合法羈留。特首、國安委先後介入發出證明書及作判斷和決定,而高院最終駁回張的申請。
「人身保護令」是甚麼?它源自何時?又有甚麼作用?香港過去有沒有成功申請的案例?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案,在囚的時任主席張敬生爭取提早獲釋失敗。高院周二(24 日)續處理張案,懲教署一方指國安委經署長徵詢後作出決定,指基於案件性質、事實及情況,案中「煽惑有意圖傷人」罪涉及國家安全,屬於危害國安罪行,而若張獲得減刑不利於國安。
懲署方續指,署長同時考慮「評委會」的報告和意見,指張沒足夠反省,仍對施襲者的暴力行為表示理解和同情,難信有真誠悔過,不信納減刑不會不利於國安,遂決定張不可獲獄中行為良好減刑。張一方指,雖不同意國安委有權作決定,惟張不會進一步循司法覆核挑戰。
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黎婉姫引「黎智英案」,指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對法庭有約束力。黎裁定懲署繼續羈押屬合法,駁回張的人身保護令申請,亦毋須再處理保釋申請,並向懲教一方批出訟費。張敬生聞悉決定一度仰後發呆,他須繼續服刑,料將於 11 月刑滿。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案,時任主席張敬生等 4 人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後承認交替控罪「煽惑有意圖傷人」各被判囚 2 年,今年 9 月上訴刑期得直,減刑至判囚 15 個月。
張敬生上周向高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指在獄中行為良好,應獲三分之一刑期扣減而得以即時釋放,但被懲教繼續羈押。高院周一(23 日)續處理,原定由法官高浩文負責,不過改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黎婉姫開庭處理,黎指特首已發證明書,指案件涉及國安。
懲教署一方由資深大狀呂世杰代表,反對讓張敬生保釋,指不相信張不會作出危害國安行為,而據現時資料法官不能批准保釋。黎指是由她決定,而呂須呈交證據,呂其後指需時準備。黎押後至周二早上再處理保釋,並押後至下周四(10 月 3 日)進行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正審。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學生會會長郭永皓,以及兩名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被指於 2021 年評議會會議上,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4 人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各被判囚 2 年,本月 13 日皆上訴刑期得直,改囚 15 個月。
張敬生本周五(20 日)經法律代表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指他在囚行為良好等,應獲三分之一扣減而即時釋放,但被懲教繼續羈押。高院周六開庭處理張的單方面申請聆訊,法官張慧玲指,未能確認張行為良好等說法屬實,暫未能頒令即時出獄,押後至周一,在另一法官高浩文席前審理。
張官又指,屆時會要求懲教署壁屋監獄監督柯孫煒出庭,解釋假若張行為良好,為何他在刑期上訴得直後,懲教繼續對張敬生的羈押是合法。政府指,律政司和懲教署會按照適用法律和程序處理相關案件。
印度裔疑犯文子星(Ramanjit Singh)涉在印度策劃恐怖活動、教唆及協助越獄、劫獄等,遭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在香港被捕,被印度政府要求引渡回國受審。裁判官裁定多項控罪有足夠表證,頒下拘捕令,交由行政長官決定是否移交疑犯。文子星認為自己遭受不合法拘禁,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法官高浩文周五(25 日)於高等法院頒下判詞,駁回文子星的申請。 申請方指,文子星因其宗教及政治背景,曾於印度受虐待,並提供學者及律師證據支持其說法,裁判官沒考慮這些證據屬錯誤。判詞則指,即使採納新證據,針對文子星的具體內容篇幅相當少,只會給予很少比重。申請方未能證明印度當局基於其宗教、種族及政治立場而迫害文子星,終駁回文子星的申請。
患有精神病的中年漢,於 2022 年被醫院施加「有條件釋放令」,須居住在中途宿舍。他認為命令侵犯人權及自由、被不當地延長,又指遭「非法」召回大埔醫院精神科留醫 28 日,早前向高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周一(14 日)被駁回申請。 法官高浩文在判詞提到,申請人 2020 年就同一情況申請人身保護令,並引述該主審法官周家明指,「有條件釋放令」表面上限制病人的人身自由,但人身自由並非絕對,而命令能在社會利益及人身自由之間取得合理平衡,加上吳獲准每周回家度假 4 天,認為命令沒違憲。 高浩文指認同周官分析,指「有條件釋放令」不會導致任何非法拘留,又強調是否作出命令應由院長考慮,而不是法庭。
印度裔疑犯文子星(Ramanjit Singh)涉在印度策劃恐怖活動、教唆及協助越獄、劫獄等,遭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在香港被捕,被印度政府要求引渡回國受審。裁判官裁定多項控罪有足夠表證,頒下拘捕令,交由行政長官決定是否移交疑犯。文子星認為自己遭受不合法拘禁,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周五(4 日)於高等法院處理。 申請方力陳,文子星因其宗教及政治背景,曾於印度受虐待,若被引渡回國,會再遭受酷刑虐待。而醫生到訪探望時,確認其腿上仍留有傷痕。答辯方質疑,本案由印度的旁遮普政府當局提出引渡,當地大部分人口均為錫克教徒,與文子星相同,故引渡不涉及宗教歧視,不會因而受酷刑對待。法官高浩文聽畢雙方陳詞,將於 14 天內頒下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