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去年指稱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向 7 常委索資料跟進不果,副主席鄒幸彤等 5 人其後被控於《港區國安法》下「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其中 3 人包括鄒否認控罪。辯方早前要求控方披露控罪詳情,交代支聯會屬哪個外國政府或組織的「代理人」,但控方以相關資料涉及「公眾利益豁免權」(public interest immunity, PII)為由拒絕,雙方昨日就此陳詞。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控方須披露部分文件,包括警方搜查令、調查報告中涉及支聯會的段落,但未有透露當中是否包括「代理人」資料。裁判官另訂定本案 7 月 13 日開審,審期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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