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歲男警被指今年 1 月在尖沙咀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被捕,遭押返尖沙咀警署後,再企圖搶去同袍佩槍,事後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案件周四(13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律政司意見,繼續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沒有保釋申請,毋須 8 天覆核權。裁判官陳志輝把案件押後至 5 月 15 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9 歲男警被指今年 1 月在尖沙咀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被捕,遭押返尖沙咀警署後,再企圖搶去同袍佩槍,事後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案件周四(13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律政司意見,繼續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沒有保釋申請,毋須 8 天覆核權。裁判官陳志輝把案件押後至 5 月 15 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39 歲男警被指本月在尖沙咀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被捕,遭押返尖沙咀警署後,再企圖搶去同袍佩槍,事後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同月首提堂後被拒保釋。
男警周二(28 日)在沒律師代表下,自行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他出庭時戴上綠色口罩,前蔭頭髮略蓋眼,陳詞時數度被法官黎婉姫要求提高聲量;律政司一方則反對申請。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申請,下令男警繼續還押。
39 歲男警周三(15 日)涉在尖沙咀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被捕,遭押返尖沙咀警署後,企圖搶去同袍佩槍。男警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周五(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控方表示需進一步調查,包括鑑證檢驗、截取閉路電視片段,反對被告保釋。辯方則為被告申請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聽畢陳詞,拒絕被告保釋,下令還押被告至 3 月 13 日再訊,辯方稱被告放棄 8 天保釋覆核權。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隸屬警察總部,已被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