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自閉症 19 歲男學生,被指於 2022 年 10 月 1 日,在深水埗 3 度損毀 5 支國旗及區旗旗桿,旗幟並沒受損。他經審訊後,周三(3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侮辱國旗」及兩項「侮辱區旗」共 3 罪全數罪成,押後 6 月 14 日判刑,被告須還押。 裁判官李志豪裁決指,被告證供前後矛盾,庭上說是針對旗桿不是國旗,但又說旗幟顏色鮮艷令他不適而扯下;警誡下被問遭他扯爛的東西為何物,又能答出是國旗。李志豪又指,兩名辯方證人試圖隱瞞事件真相,不予任何比重。官最終指被告是故意針對國旗,因旗幟要依賴旗桿才能在空中飄揚,其行為致旗幟未能莊嚴展示,削弱國家尊嚴,控罪全數罪成。被告聞決即高呼「我咩都無做!」並抖大氣,發出嗚咽聲。 裁判官明言「我唔打算畀佢擔保」後,被告即大哭嗚咽「唔好呀!」。裁判官見狀稱「帶佢入去(被告欄)先」並休庭。被告之後情緒激動,大哭尖叫持續約 1 小時。期間書記指會轉庭處理求情,被告與親友則留在原庭被告欄。辯方大狀提出,望法庭能縮短索報告時間,但裁判官反問,「係咩原因我要特別優待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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