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長涉嫌在申請延遲退休時,隱瞞個人債務,並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貸款逾 6 萬元,他周四(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欺詐兩罪。
案情指,被告涉在申報表格上,訛稱沒有任何未償還債務,但廉署調查後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尚欠兩間財務公司,及儲蓄互助社債務共約 24 萬元。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下令,將案件押後至 2 月 13 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他期間續准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警長涉嫌在申請延遲退休時,隱瞞個人債務,並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貸款逾 6 萬元,他周四(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欺詐兩罪。
案情指,被告涉在申報表格上,訛稱沒有任何未償還債務,但廉署調查後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尚欠兩間財務公司,及儲蓄互助社債務共約 24 萬元。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下令,將案件押後至 2 月 13 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他期間續准保釋。
一名入境處退休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涉於 2008 至 2020 年間,9 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申請表格,瞞報自己向財務機構借貸,成功向部門申請預支薪金 26 萬元。他被控 9 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周四(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其中 4 罪,餘下 5 罪獲不提證供起訴。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已償還涉及承認 4 罪的逾 13 萬元,政府沒有金錢損失,指最大求情是被告及早認罪,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如緩刑及社會服務令。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下令被告還押後至 1 月 23 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兩年前被頒令破產的高銀金融前主席潘蘇通,與相關公司「保萬國際」,被中國銀行追債,並要求將公司清盤。上訴庭去年拒絕潘及保萬申請暫緩執行清盤令,但批准他們就要求加入新證據提交文件。
上訴庭周三(14 日)頒下判詞,駁回潘及保萬提交新證據的申請。判詞披露,潘及保萬欲憑新證據爭議債權人中銀一方在貸款協議下沒有匯款,所以潘等作為擔保人,對涉案近 7 億元人民幣的債務沒有償還責任。
不過上訴庭指,新證據涉及新的爭議點,原審時並沒提出,但申請方在原審聆訊前已可取得相關新證據,故未能滿足法庭接納新證據呈堂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