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歲的阿俊兩年前在屯門送外賣時,遇上交通意外,頭骨被撞至凹陷,動了兩次開腦手術,留院 5 個半月,走路、更衣都要重新學習,活動能力和記憶力亦受損,失去部分工作能力。家人事後向外賣平台戶戶送追討賠償,惟公司視外賣員為自僱人士,沒有勞工保險,只能經意外保險取得 9 萬多元賠償。
阿俊打算提出僱員補償訴訟,但甫在申請法援這步便遭遇挫折,法援署以他「不是一個僱員」為由拒絕,他不服上訴。由於兩年申索期限將至,他上月在未有法援上訴結果前,同時入稟區院展開索償訴訟。阿俊坦言成功機會渺茫,但「希望我件事可以幫下第二啲做外賣嘅人……我覺得係一個公平嘅權利」。
協助他的外賣員權益關注組認為,平台外賣員沒議價能力、不能自由選擇訂單等,實質上存在僱傭關係。戶戶送發言人則強調「一直非常關注外送專員的工作需要及福祉」,已為「自僱外賣員」免費提供個人意外、收入保障等保險。
相關報道:
戶戶送外賣員追討工傷賠償 區院剔除訴訟 否定存僱傭關係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