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於 2021 年,在大埔一幢唐樓的劏房單位,疑與同居女友發生爭執,用菜刀斬向對方及兩名年幼女兒,隨後縱火。被告否認 3 項謀殺及一項縱火罪,案件周一(4 日)於高院續審。
辯方傳召被告的女兒出庭作供,她供稱被告約有一百萬元儲蓄,在打麻雀時認識一名女子,隨後不時提取大筆存款。被告曾提取 10 萬元,指用作「同個女人結婚」。隨後被告曾形容與女死者「大家唔夾」,對方又借了他很多錢尚未歸還。女兒稱曾勸被告,指女死者為騙財而接近他,著他遠離對方,但被告認為女死者「唔係呃我錢」,指她有近 300 萬元儲蓄,「唔使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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