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光城者」7 名成員被指擺街站提倡以武力推翻政權,被控「串謀煽動顛覆政權」罪,7 人早前已認罪,當中 3 人完成求情,案件周五(16 日)在區域法院處理其餘被告的求情。 本案屬首宗有未成人因《國安法》定罪的案件。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心智未成熟,案發時《國安法》僅實施半年,不知道其行為的嚴重性,亦對新制定法律不熟悉。對於法官早前關注涉案行為,對社會或有深遠影響。辯方指法庭應按客觀事實評估,毋須「諗太遠」。法官反駁指,若有人接納「流血革命」的說法非常危險,「有組織就大班人搞事,冇組織就所謂『孤狼式』」,故需考慮實質風險。 案中一被告因正被隔離未能求情,《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押後至 10 月 8 日再處理,若時間許可將即日判刑。法官又下令為其中一名男生索取懲教院所報告,故撤銷其保釋,另拒絕一名女被告的保釋申請,7 名被告全部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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