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歲的士司機涉於今年 2 月,載客由尖沙咀近美麗華廣場前往宋皇臺道傲雲峰時兜路;警方指他採用的路線,比警員量度的路線長逾 3 公里。
司機不認罪,周四(2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期間指自己選擇的路線雖然不是最短,但可最快到達目的地,認為自己有合理辯解,又指曾回應乘客「你覺得我兜路唔緊要,你覺得要畀幾多錢?」他最終確認改為認罪,被判罰款 800 元。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53 歲的士司機涉於今年 2 月,載客由尖沙咀近美麗華廣場前往宋皇臺道傲雲峰時兜路;警方指他採用的路線,比警員量度的路線長逾 3 公里。
司機不認罪,周四(2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期間指自己選擇的路線雖然不是最短,但可最快到達目的地,認為自己有合理辯解,又指曾回應乘客「你覺得我兜路唔緊要,你覺得要畀幾多錢?」他最終確認改為認罪,被判罰款 800 元。
2023 年 7 月,一名的士司機被指從青衣接載乘客至伊利沙伯醫院時兜路,乘客下車時拍攝司機容貌及車牌,兩人發生口角,被告用粗口指罵對方。司機原否認兜路、無禮貌兩罪,周一(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他改認罪判罰款 900 元。
警方指涉案路線,較他們量度的最直接路線長 1.24 公里。被告庭上指,因導航不清晰導致錯過路口,沒意圖多收車費,又不滿乘客揚言網絡公審,「咁係咪得司機有罰則,咁個乘客喺度辱罵我,佢就唔需要有任何懲罰?」暫委裁判官周羨頤稱,視乎對方不禮貌程度,「郁手郁腳喺法例上,構成咗普通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