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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呈多份文件反駁 指絕非「外國代理人」 控方質疑發表政見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呈多份文件反駁 指絕非「外國代理人」 控方質疑發表政見
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周二(6 日)踏入第 10 日審訊,展開辯方案情。鄒幸彤作供時呈交捐款收據、核數報告、聯署聲明等多份文件(見內文表),反駁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的指控。

鄒供稱,支聯會是由公民社會民間團體組成的平台,收入用於自身目標,而控方所指曾收取一個組織 2 萬元,收據寫明是「六四紀念館」的捐款,又指支聯會 30 多年來,每年經費數百萬元,控方指第 29 年收過一筆 2 萬元捐款,就令其成為捐款者的代理人,形容說法荒謬。

主控張卓勤盤問鄒時質疑,她在英文審訊以中文作供,是發表政見、讓在場者聽見及媒體報道,又指鄒將審訊變得政治。鄒解釋想用最準確語言說出證據,又指本案性質是政治,「要真正處理呢個審訊入面嘅問題,根本避唔開」。案件周六(10 日)續審,控方將續盤問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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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指警懷疑「外國代理人」的基礎薄弱 官裁定表證成立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指警懷疑「外國代理人」的基礎薄弱 官裁定表證成立
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周六(3 日)踏入第 9 日審訊。兩名警方國安處證人完成作供,控方案情完結。鄒幸彤中段陳詞質疑,警方所指有「合理懷疑」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的基礎薄弱,舉例指以同一邏輯,「支聯會向聯合國捐 1 元,說目標一致,則聯合國便成為支聯會的代理人」。

她又指「公眾利益豁免權」下,辯方不能提出挑戰證人口供不實之處,導致不公。而控方指稱支聯會危害國安的證據,包括六四集會時講者談及事實、追求公義或人權等,她質疑定義寬闊,認為真正危及國安的是「把法律當武器,限制人民自由」,促法庭勿視而不見。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裁定表證成立,辯方需答辯。案件下周二(6 日)續審,鄒幸彤將親自作供;其餘兩被告鄧岳君、徐漢光則不作供,亦不傳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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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官裁控方毋須再披受 PII 保護資料 羅德泉:已滿足公平審訊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官裁控方毋須再披受 PII 保護資料 羅德泉:現已滿足公平審訊
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前副主席鄒幸彤等 3 人否認控罪,周一(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 6 日審訊,續由鄒盤問負責調查支聯會的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爭議國安處發出「遞交資料通知書」的必要性。

在第 4、5 日審訊時,鄒幸彤因盤問時多次被控方以涉「公眾利益豁免權」(PII)為由反對而打斷。鄒遂提出重新檢視 PII 申請,第 4 度要求控方披露更多受保護資料。

《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周一裁定控方毋須再行披露資料,指考慮申請及最新情況後,認為現階段已滿足公平審訊,但稱此裁定非最後定論,辯方仍可申請再重檢。同日證人再度因控方提出爭議而 5 度避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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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證人兩日避席 11 次待控辯爭議 PII 官考慮再召閉門聆訊審視文件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證人兩日避席 11 次待控辯爭議 PII 官考慮再召閉門聆訊審視文件

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前副主席鄒幸彤等 3 人否認控罪,周五(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 5 日審訊,續由鄒盤問負責調查支聯會的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爭議國安處發出「遞交資料通知書」的必要性。 連同本周三聆訊,控方共 11 次因爭議鄒幸彤提問涉及受「公眾利益豁免權」(PII)保護內容,期間證人須避席,待法庭決定是否批准提問。其後洪均准自行決定是否回應,他選擇一概不答。 鄒幸彤批評,控方不容她挑戰證人口供,令她「被噤聲」,認為若控方擔心有披露 PII 風險,理應撤控。《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指,留意到鄒盤問上有困難,考慮再召開第 4 次閉門聆訊,與控方審視需否再披露 PII 文件,預留下周四(11 月 3 日)再訊。 另外,鄒幸彤盤問洪時,問及國安處曾否研究有部分涉案資料,可經其他渠道、不用循《實施細則》附表 5 索取。洪毅回應指他認為警察有權、亦有自由,根據證據決定行使哪項權力索取資料。(見另稿) 本案已 3 度就 PII 閉門聆訊 鄒幸彤在本案中,一直要求控方指出支聯會是哪組織的「外國代理人」,惟控方以警方仍在調查該些組織、為免影響調查為由,向法庭申請「公眾利益豁免權」(PII),拒絕披露組織名字。法庭其後批准該些組織以代號「組織 1 至 6」稱呼、禁止披露其真名、身分。法庭在案件開審前,已 3 度就辯方要求放寬 PII 召開閉門聆訊。 兩日審訊證人避席 11 次 鄒幸彤周三盤問證人期間,控方曾多次提出反對,指其提問涉 PII 內容,因而令控方證人洪毅須 5 度避席後。洪毅於周五亦因同樣原因,須 6 度避席,合計 11 次。 羅德泉指,留意到審訊時間超出預計、滯後,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有同樣觀察,一度要求鄒幸彤交代預計還需多少時間盤問,又指法庭早前已 3 次就 PII 召開閉門聆訊,並裁定不能披露 6 個海外組織的身分,批評鄒在盤問期間仍試圖問及。 鄒幸彤反駁指,控方在審訊中一直要她「噤聲」(muted),質疑她經控方現時披露的文件,猜出「組織 1 … Read more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轉帳不等同「提供資金」 國安警:相信款項用於危害國安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轉帳不等同「提供資金」 國安警:相信款項用於危害國安
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前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控罪,周三(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 4 日審訊,繼續由鄒幸彤盤問負責調查支聯會的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

控方案情指稱支聯會是「組織 4 」的「外國代理人」(名稱受「公眾利益豁免權」(PII)保護,未有在庭上公開)。鄒質疑洪僅基於「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就發出提交資料通知書,理據不充分。洪不同意,稱「外國代理人」沒註冊制度,警方只可依賴調查結果判斷。

鄒另指,轉帳可涉及借貸等原因,不一定是「提供資金」。洪反駁指「組織 4 」與支聯會有相似政治目的,即「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故認為相關款項,是用於危害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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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盤問提「天安門大屠殺」 遭控方反對 官下令改用「事件」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盤問提「天安門大屠殺」 遭控方反對 官下令改用「事件」
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前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控罪,周三(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繼續由鄒幸彤盤問負責調查支聯會的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

盤問期間,鄒幸彤數度提到「天安門大屠殺」(Tiananmen Massacre),主控張卓勤要求鄒改用「1989 年事件」(1989 Incident)。鄒一度反問控方「是否否認那天有一場殺戮(killing)」。《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最終接納控方要求,指法庭為保公正性不談政治,「事件」一詞較中性,又指大家都明意指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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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國安警司:支聯會收「國際政治組織」數以萬計款項 鄒盤問下確認為 2 萬元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國安警司:支聯會收「國際政治組織」數以萬計款項 鄒盤問下確認為 2 萬元
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前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控罪受審。繼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早(29 日)裁定控方現階段披露的資料,足以讓被告獲公平審訊,控方重新傳召負責調查支聯會的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出庭,並根據部分內容被遮蔽的調查報告作供。

洪毅一度供稱,根據警方獲得的帳目,支聯會曾收取一個國際政治組織(代號為「組織 4」)「數以萬港元計款項(tens of thousands of Hong Kong dollars)」,並指「組織 4」的宗旨與支聯會行動綱領相似,有理由相信支聯會部分活動是為了促進「組織 4」的利益。

鄒幸彤盤問時指出,調查報告指控支聯會為「組織 4」的「外國代理人」,又稱支聯會接受「組織 4」的「直接資助」(directly funded by organization 4),事實上支聯會僅於 2018 年 12 月 22 日曾接受「組織 4」一次共 2 萬港元的款項。洪毅確認鄒所言為事實。

今日為原擬的最後審訊日,惟案件仍未完成傳召證人,押後至下月 26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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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批控方文件仍有大量內容塗黑 官:足讓被告獲公平審訊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批控方文件仍有大量內容塗黑 官:足讓被告獲公平審訊
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案件自上周開審後一直爭議能否解除部分受「公眾利益豁免權」(PII)保護的文件。辯方質疑控方披露的通知書書面理據有大量內容遭遮蔽,損害被告公平審訊權利,惟控方以文件受 PII 保護及披露會影響警方調查為由,拒絕全面披露文件。

日前經控方與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進行一對一閉門聆訊(ex-parte hearing)後,裁判官下令控方須向辯方重新披露部分資料。不過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今早(29 日)親自應訊時質疑,控方重新披露後的文件仍有大量內容被塗黑,「我只收到很多頁的黑色墨水」,批評審訊未有因重新披露變得公平。

羅德泉聽畢雙方陳詞後,裁定控方現階段披露的內容,已足以讓被告獲公平審訊,下令審訊繼續進行,但表明有關決定在稍後階段仍有機會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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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01|何謂刑事審訊中的「公眾利益豁免權」(PII)?

法律101|何謂刑事審訊中的「公眾利益豁免權」(PII)

2021 年,警方國安處指稱,現已解散的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要求支聯會提交資料。及後 5 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將於下周三 (7 月 13 日)開審。

開審前,被告之一、前副主席鄒幸彤,要求控方說明,支聯會究竟是哪個「外國」組織或政府的代理人,稱否則辯方無法抗辯;控方反指,鄒要求披露的資料受「公眾利益豁免權」(Public Interest Immunity,常稱 PII )保護,毋須披露。法庭最終指由於牽涉國安,裁定控方毋須披露所有資料。

閱讀報道時,不知你會否有疑問 ——  甚麼是 PII?甚麽資料受 PII 保護? 裁定 PII 是否適用時,法庭在考慮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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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7.13 開審 鄒幸彤申控方披露更多「外國代理人」指控證據 官拒絕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7.13 開審 鄒幸彤申控方披露更多「外國代理人」指控證據 官拒絕
警方國安處 2021 年指稱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向 7 常委索取資料,其後控告其中 5 人包括前副主席鄒幸彤「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鄒等 3 人否認控罪,案件周三(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鄒幸彤批評,控方至今仍未披露指控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的證據,包括外國組織的身份及相關轉帳金額,以致辯方「幾乎不可能」在短時間內預備反駁。鄒向法庭申請,要求控方披露更多資料,指「如果香港仍有法治,我們理應獲公平受審、洗脫污名的機會」。

控方回應指已提供所需資料,重申法庭已裁定控方須披露的部分文件,現時無基礎更改命令。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考慮後拒絕鄒的申請,指控方已按法庭命令披露部分資料,控方有權決定披露多少證據。

案件如期於 7 月 13 日開審。散庭時,鄒揮手與公眾道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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