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和兩名義工,被指在 2021 年 7 和 8 月,於旺角擺放要求「釋放政治犯」街站期間,展示網上平台 Patreon 的二維碼,遭票控 5 項於公眾地方無牌籌款,受審後被裁定 2 罪罪成,陳和一名義工分別被判罰款 1,000 元和 800 元。陳寶瑩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案件經聆訊後,高院暫委法官姚勳智周二(27 日)在高等法院駁回其定罪上訴。
法官指,法例條文清晰,法例所規管的並非單純「收集款項」,而是包括組織、參與或提供設備以進行籌款活動,而陳在公眾地方籌款,已構成組織、參與籌款,本案行為正正違反條文所規管,為防止影響公眾安寧的行為,故駁回定罪上訴。
陳於庭外表示,打算上訴至終院,又指法庭把政治宣傳活動解讀為籌款,擔心言論自由空間不斷被收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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