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 2019 年 10 月 13 日發起「十八區開花」,數名男女被指在旺角「搶犯」、「飛踢」警員,31 歲紮鐵工企圖搶槍、襲警等 3 罪罪成,判囚 7 年,為區院審理的反修例案件中,判刑最重的示威者。 紮鐵工不服判刑上訴,上周五(23 日)在高等法院上訴庭獲批上訴許可。法官彭偉昌周四(29 日)頒下判詞指,原審法官謝沈智慧在裁決時,未有處理「共同犯罪」,卻在判刑時以此量刑,「這個做法是有商榷餘地」。他強調,搶警槍是嚴重罪行,刑期最終是否有下調空間,不易作出定論,但都是合理可供辯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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