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於 11 月 19 日判刑,45 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
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的限期於周二(10 日)屆滿,《法庭線》周三向律政司查詢有否提出刑罰覆核申請,以及有否申請延期。律政司回覆稱,不擬提出刑罰覆核申請,又指由於已有被告就刑罰申請上訴,律政司不宜就案件的判刑是否合適作任何評論。
兩名被告劉偉聰及李予信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已就劉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罪成被告方面,至今共 8 人已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包括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林卓廷、余慧明、黃碧雲、楊雪盈、彭卓棋。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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