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4 月 9 日九龍城潑水節,被稱為「勇狗」的曾維誠等 3 名男子,涉襲擊 3 名輔警及 3 名《無綫新聞》記者,他們否認 6 項襲警和普通襲擊罪,受審後罪成,周五(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28 天。
辯方求情指,本案有別於其他大規模暴力衝突事件,並非阻礙警方或拒捕時發生,亦從未試過有人於慶祝場合被控襲警,強調本案發生於 2023 年,社會不再動盪,氣氛亦已緩和。
裁判官陳志輝判刑時稱,不爭議本案發生於潑水節的慶祝節日,惟被告不理警員、記者示意不同意,近距離向他們射水。而警員在眾目睽睽下遭射水,沒有即時執法及離開崗位;被告則沒有停下,繼續射水。官強調警員必須受保護及尊重,若他們無法執行職務,最終只會令公眾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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