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四(27 日)於高院踏入第 77 天審訊。
爆炸品處理課(EOD)高級炸彈處理主任續以控方專家證人身分作供,他指警方在涉案宏創方 503 室搜出的化學品,可製成重 32.4 公斤的炸藥;又指原定放炸彈的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外,左方較開揚,若有爆炸將傷害在場任何人,2 樓玻璃外牆亦會受破壞倒下。
證人指,連同其他各處搜出的化學品,儲存或管有都受法例規管,亦必須放入危險品倉庫。法官提醒陪審團,不能基於被告涉觸犯儲存化學品的法例,來判斷他們有更高傾向牽涉本案的控罪。審訊周五續。
第 76 天審訊|控方指被告原定放置炸彈 專家估計威力驚人、50米範圍內可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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