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 7.21 襲擊首宗白衣人暴動案,7 人罪成,1 人罪脫。獲裁無罪的王志榮,上訴庭發還原審重新考慮,案件周三(22 日)在區院提訊。王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和大律師關唐利代表。
控辯雙方確認不會重召證人作供,只會呈交書面陳詞。法官葉佐文下令押後至 2 月 27 日續審,屆時雙方作出口頭補充陳詞。王期間續准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元朗 7.21 襲擊首宗白衣人暴動案,7 人罪成,1 人罪脫。獲裁無罪的王志榮,上訴庭發還原審重新考慮,案件周三(22 日)在區院提訊。王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和大律師關唐利代表。
控辯雙方確認不會重召證人作供,只會呈交書面陳詞。法官葉佐文下令押後至 2 月 27 日續審,屆時雙方作出口頭補充陳詞。王期間續准保釋。
2019 年 11 月,網民發起「三罷」,香港各區爆發衝突。兩名男子被指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原審獲裁罪名不成立。律政司提出上訴,高院裁定原審裁決有悖常理,撤銷無罪裁決,將案件發還原審繼續處理。
案發時為學生的被向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證明書,案件周四(16 日)在高院原訟庭處理。學生一方認為,本案是在「盧建民案」之前發生,將案件發還原審繼續處理會構成不公。法官郭啟安質疑,判詞已處理相關問題。
官重申,此類案件性質嚴重,「唔係講緊超市偷一粒糖或者朱古力,係喺社會咁亂嘅情況,仲出嚟參與破壞社會安寧嘅行為」,需要使用正確法律原則去處理,「如果(原審)當初係錯嘅話,我睇唔到有咩理由唔撥亂反正」,即日拒批證明書,稍後頒下理由書。
2019 年 11 月 10 日又一城「和你 shop」行動中, 36 歲餐廳東主被指連環襲擊 4 名警員及企圖「搶犯」,經審訊後獲裁定襲警、協助他人逃離等 5 罪不成立。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答辯人其後離港,律政司遂申請在答辯人缺席下進行上訴。
上訴庭早前駁回律政司申請,周二(31 日)頒下書面理據,引律政司一方指答辯人「毫無疑問是在逃避上訴」,不過律政司仍盡力通知及送達文件,警員多次嘗試上門送文件但無人接收,而律政司未有寄「掛號郵遞」。
法庭同意「法庭之友」所指,律政司的送達不符要求;又指不同意律政司對「掛號郵遞」要求的解讀,指是以條文中文字意作詮釋,「力圖繞過條文有關『掛號郵遞』的適用」。不過判詞亦指出,「假若上訴能夠展開,本庭會相當可能裁定原審法官的裁決是有悖常理,須予干預。」
社工陳虹秀等 4 人被控於2019 年 8 月 31 日在灣仔暴動,2020 年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於 2023 年上訴得直,上訴庭將案件發還重審。除陳虹秀維持不認罪,餘下 3 人周四(5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
陳虹秀亦到庭旁聽。辯方指,案發至今 5 年,有涉同日案件的被告已完成服刑,盼能盡快判刑了結,「過去呢 4 年根本係懸空咗,唔好再有一個拖延」。
區院暫委法官鍾明新將案押至 12 月 13 日再訊,待陳虹秀案審結後再處理判刑,期間認罪 3 被告須還押。辯方求情指,其中一被告因案未能成為老師,也無法往海外升學、進修,但沒有放棄教育理想,望獲認罪三分一減刑;又指另一被告沒離港或嘗試逃避責任,望獲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