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五(17 日)於高等法院踏入第 37 天審訊,拘捕首被告的 O 記警員續接受盤問。
辯方指,首被告何卓為被捕後,在警署遭警員以黑布蒙頭毆打、腳踩下體及威嚇,才交出手機解鎖密碼,又指何在錄影會面中表示「講咗係咪有機會保釋到」、「點呀?阿 sir」,顯示警員誘使合作。警員一一否認,反指何問「點呀?阿 sir」一句,是問自己的聲量是否足夠。
辯方另指,何曾看到警員手機,一個名為「獵鷹行動」的 WhatsApp 群組,有訊息提及「叫兩個犯屈一個做主謀,駁咗個故仔先」。警員否認,指沒見過該群組。審訊下周一續。
第 36 天審訊|首被告錄影會面稱第三被告等人涉羅湖站爆炸品案 警否認毆打迫交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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