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拘捕 13 人包括「12 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當中 21 歲蔡姓青年被指協助他人製造炸彈,被控「協助教唆製造爆炸品而意圖摧毀財產罪」,自 2020 年 4 月被起訴後一直還押。 青年周四(10 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張慧玲聽畢陳詞後拒絕讓被告保釋,他須繼續還押。 13 名被捕人中,21 歲蔡姓青年及另兩名被告以外的 10 人,被控《反恐條例》下罪名,罪成最高可判囚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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