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全國政協委員、上市公司香港金融集團主席許智銘,2020 年 4 月偕同裝修工在大嶼山大浪灣村某物業拍攝,期間與外籍業主衝突。兩人分別被控刑毀、普通襲擊等 6 罪。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周一(8 日)裁定,許刑毀及普通襲擊罪成,另一項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脫;裝修工則意圖傷人及普通襲擊罪成。案件押後至周四判刑,期間許獲准保釋,裝修工則須還押。 法官指,二人向事主施襲時,並非出於自衛,而裝修工以尖銳堅硬的石頭襲擊事主令他受傷,屬過度武力,又指許擲爛事主的電話時大罵粗口,可見許當時相當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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