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0 月,一名六旬退休翁涉於青衣海濱公園多次將石粒擲向一隻大鷺,大鷺三日後死亡,紀錄指其有新近瘀傷,及受重大驚嚇和壓力。被告周五(29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被判囚 2 個月。
裁判官溫紹明指,「任何文明嘅社會都會對其他動物、野生生物尊重,因為文明社會裏面,人類同其他生物、動物應該和諧相處」,被告卻因大鷺阻礙他垂釣,用殘忍的方式驅趕牠,斥被告「自私、不文明、自我中心」。
官強調,大鷺同樣有權使用環境,而常人均可判斷該大鷺較弱小,「有人講過,一個社會嘅文明程度,係睇社會點樣對待動物」,被告使社會蒙羞,即時監禁無法避免,「要平衡一個生命,因為被告呢啲咁嘅行為,完全毫無意義(咁)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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