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8.31 事件三周年,有市民自發赴港鐵太子站悼念,當晚有一名男子在港鐵站 B2 出口外被捕。事隔近 5 個月,一名 16 歲男學生被控當日在太子站 B2 出口外拒捕,周五(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准以 300 元現金保釋,案件押後至 3 月 7 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2 年 8.31 事件三周年,有市民自發赴港鐵太子站悼念,當晚有一名男子在港鐵站 B2 出口外被捕。事隔近 5 個月,一名 16 歲男學生被控當日在太子站 B2 出口外拒捕,周五(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准以 300 元現金保釋,案件押後至 3 月 7 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2019 年 8 月 31 日,港鐵旺角及太子站內發生衝突,港鐵宣布有「緊急事故」封站,防暴警員進入站內,制服及拘捕多人。3 名男學生否認暴動、襲擊等 7 罪,案件周四(24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15 天審訊。控方盤問第三被告,指他曾舉起手臂,指向藍衫男子,更稱「出嚟隻揪先」,又曾對該男子作「招來」的手勢,並稱「嚟啦嚟啦」。 被告承認曾作該手勢,但否認是挑釁藍衫男子出車廂打鬥,亦無說過該兩句說話,而作「招來」手勢時,有叫藍衫男子不要出來。控方續指,被告當日的態度非常凶惡,有一名白色頭盔人士曾一手擋住他,一手擋住另一名涉被搶走物件的女子。被告解釋當時黑衣人是不讓他上前去分隔黑衣人與該女子,他亦有叫其他人冷靜、不要打。審訊周五 (25 日) 續。
2019 年 8 月 31 日,港鐵旺角及太子站內發生衝突,港鐵宣布有「緊急事故」封站,防暴警員進入站內,制服及拘捕多人。3 名男生否認暴動、襲擊等 7 罪,案件周三(9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3 天審訊。 有報稱受襲的男乘客承認,曾在場取出𠝹刀,又曾把女記者推出車廂。他解釋當時只是檢查刀鋒是否收妥,但剛好黑衣人衝入車,並搶走其𠝹刀。他又質疑女記者與黑衣人是「同黨」、兩者「串謀」,批評她單方面拍攝,「黑衣人影都唔影」。辯方質疑,男乘客推記者的行為令雙方衝突開始,取𠝹刀具挑釁性,他全不同意。 另一名報稱受襲男子在盤問下,亦承認曾於黑衣人離開車廂時,拔去一男子的帽子,稱因覺得對方是「假記者」,在場吵鬧。
2019 年 9 月 2 日,市民因應 831 太子站事件,發起太子站獻花活動,演變成警民衝突。事隔近 3 年,一名市民周三(31 日)入稟區域法院,指當日在太子遭警員傷害,向政府索償,惟入稟狀未列明金額。 翻查報道,原告為事發當日,在太子行人路向警員喊叫「你哋個良心去咗邊?」的男生。根據直播,他於警員接近時跑走,遭多名警員制服時受傷,白 T 恤上有血迹。他事後曾受訪,指頭部傷口需縫針,另外手指、牙骹及左肩膊亦受傷。 警方回覆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律政司則指,不會對個別案件作出評論。
2020 年 8 月 31 日,30 歲侍應被指在太子一個公園,企圖用火機燃燒一條橙色封鎖帶,被控企圖縱火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周三(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 6 個月。 辯方求情指,事件中無人受傷,亦沒有物品被損壞。裁判官李志豪則指,考慮當時社會氣氛,被告行為挑起在場人士情緒,「場面同火勢一樣,可以一發不可收拾」,判處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
2019 年 9 月 2 日晚,過百示威者聚集旺角警署,爆發警民衝突。事隔逾兩年半,一名 21 歲女教師被控無牌管有對講機,周五(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背景、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求情指,案件發生將 3 年,對被告有一定影響,加上她是教師,盼成為好榜樣,望法庭給予一次機會。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指,被告報告正面,值得給予一次機會,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大遊行」,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灑溪錢,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事隔逾兩年半,有 6 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周二( 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
6 人年齡介乎 18 至 30 歲,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應辯方要求,押後 7 月 29 日再訊,待辯方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他們續准以 3,000 至 4,000 元現金或人事擔保保釋,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及每周赴警署報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