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23 日審訊,黎智英第 31 日作供,控方第 5 日進行盤問。
控方指,黎於 2019 年出席保衛民主基金會對談時,將香港比喻為冷戰時的柏林,指「香港正在打一場和你有相同價值觀的戰爭。這意味我們正在你們的敵方陣營中為你們而戰」,又形容美國擁有核武,「可以在一分鐘內解決他們」。
黎解釋,有關發言屬比喻,指美國的道德價值觀有如核武。他在控方追問下同意,視中共為敵人,但他不討厭或憎恨中共。法官杜麗冰質疑,黎在對談時沒說明在使用比喻,觀眾會認為他是指與美國一同戰爭對抗中國,而美國會用核武解決中國?黎指,當有人使用比喻時,不會明言是比喻,重申他當時已清楚說明,是關於價值觀之戰。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撰文籲美國撤銷中港官員子女簽證 官詢問下同意屬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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