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5 月,案發時 49 歲、現已停職女警涉在尖沙咀 iSQUARE 的店舖內,偷取一頂逾 5,600 元的 Prada 帽。她否認一項盜竊罪,經審訊後,周三(31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至 6 月 14 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被告聞判後泣不成聲。 裁判官林子康指,辯方專家報告內容,僅依賴被告及其家人作判斷,欠缺證據及事實基礎,故不接納專家所指,被告受藥物影響犯案。裁判官又指,被告破壞帽子防盜裝置,再將其藏在身上,一系列行為表現得如正常人,認為被告有精神病與偷竊行為,並非互相排斥,她肯定知道自己行為不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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