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歲男童被指於 2017 至 2021 年期間,多次遭同父異母兄長逼吸食冰毒及侵犯,包括口交及肛交。男童其後向親友透露,指遭兄長性侵,始揭發事件。兄長早前承認未經同意下肛交和非禮等 16 罪,周五(15 日)在高院被判囚 9 年 8 個月。
法官郭啟安時引述事主的創傷報告稱,他因經歷本案受到心理創傷,感到無力及受孤立,並曾出現自殺的念頭。官判刑時稱,被告為兄長,嚴重違反誠信,又使用武力脅逼男童吸食冰毒。而被告被驗出 HIV 呈陽性,但在發生性行為時沒有使用安全套。
另被告曾出庭作供,頂證另一被告,即另一名涉一同發行性行為的男子。被告的 WhatsApp 訊息中,曾向該男子稱「我們可以分享我弟弟」。惟陪審團裁定其證供不可信,故認為被告未能完全獲 50% 的減刑,裁定可獲 46.5% 的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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