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籍戶戶送外賣員 Gurung 3 年前在上環送外賣時,被輕型貨車撞倒致右手受傷、鎖骨骨折,獲批 15 個半月病假。他其後經朋友介紹,有律師稱可協助追討工傷賠償,惟入稟後律師突然退出,Gurung 須親自上庭。結果案件未開審,法庭應戶戶送申請剔除訴訟,認同案件不存在僱傭關係。
Gurung 敗訴後遭戶戶送追討 28 萬元訟費,他指自意外後轉職保安員,根本沒能力付訟費,同時面對慢性肩痛、手指麻痺等後遺症,身心俱疲。由於上訴成本太高,Gurung 無奈放棄,現只盼戶戶送免除訟費。
外賣員權益關注組對於案件未開審便終止感可惜,認為法庭未有機會透徹了解外賣員的實際工作,又指現時靠外賣員透過訴訟爭取權益,成本極高並不理想,促請政府立法確立平台工作者僱員身分,強調資方透過應用程式對外賣員的「數碼操控」,實質與傳統勞資關係無異。
戶戶送指不評論個別個案,一直視外送專員的安全為首要考慮,已為「自僱」外送員提供免費個人意外保險等。勞工處則指,已按一貫安排向有關外賣員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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