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立會|官拒患思覺失調被告拆案 警否認要求另一被告「是但」指出撞玻璃位置

7.1立會|官拒患思覺失調被告拆案 警否認要求另一被告「是但」指出撞玻璃位置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暫委法官李志豪早前裁定一名案發時 21 歲,患思覺失調和自閉症等的男生適宜審訊;辯方於周二(27 日)申請分拆案件,由另一位法官審理。法官周三(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裁定不接納分案申請,稍後頒布詳細理由。

至於另一被告早前爭議,曾於內地被扣押時,受港警威嚇而招認,警員周三接受辯方盤問,否認帶被告到立法會重組案情時,曾著被告指出「是但一塊」玻璃為案發時撞擊的位置。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周四(29 日)續審,將傳召立法會秘書處證人,包括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法官批准。不認罪被告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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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立會|辯方申患思覺失調男生另官審理 控方稱不情願但不反對 官傾向不接納

7.1立會|辯方申患思覺失調男生另官審理 控方稱不情願但不反對 官傾向不接納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暫委法官李志豪早前裁定一名案發時 21 歲,患思覺失調和自閉症等的男生適宜審訊;而辯方周一(26 日)指,難與被告溝通、無法獲取其法律指示,獲准押後一天處理答辯。案件周二(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繼續處理爭議。

辯方申請將 21 歲男被告的案件拆案,由另一位法官審理;控方指,辯方突然爭議其錄影會面的自願性,以及案發當日的精神狀態,控方未就此準備專家意見。為免拖延以致對其他同案被告不公,「非常不情願嘅情況下唔反對」。

法官指控辯「冇傾過」,「每一步就要估你哋點做……我都唔知你哋去到幾遠」,亦表明傾向不接納辯方申請;控方則指「我發現我嘅鼻子都被人牽住走」。法官最後應控辯申請,將案件再押後至周三,處理辯方相關爭議的書面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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