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於 2021 年在大埔一唐樓劏房單位,疑與同居女友發生爭執,用菜刀斬向對方及兩名年幼女兒,隨後縱火。被告否認 3 項謀殺及一項縱火罪,案件周三(6 日)於高院續審,法官張慧玲完成引導,陪審團將於周四起退庭商議。
法官總結證據時指,3 名死者死於刀傷和火警,其中被告的女友身中過百刀,她的其中一名女兒亦身中 36 刀。辯方指被告在情緒失控下殺人,早前提出屬誤殺,但控方拒絕接納。
被告在錄影會面表示,喪妻後認識案中的女友,為對方近乎花光儲蓄,她常恥笑自己年老及貧窮,而案發當日自己被誣衊持刀,終令他失控殺人。官指陪審團須考慮被告有否說謊,例如 3 名死者被發現時疊在一起、面朝天是非常奇怪,應思索是否被告殺人後將她們疊起。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