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人試圖從佐敦一帶救助理大內示威者,事後多人被捕。兩名暴動罪成學生不服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許可申請,周二(10 日)在上訴庭處理。
其中一申請方指被告當時為義務急救員,為受傷的人提供急救服務,身處橫街的靜態區域。法官質疑原審已處理,並已在判詞指被告 「似乎是處於一個平衡(行)時空一樣,對在眼前發生的事物一無所知」。
另一罪成被告、20 歲學生的一方呈上新聞直播片段,指拍攝到數名警員在地上制服一人,指該人是被告,並據片段質疑拘捕警員在原審時的證供與實況不一致。官聽取陳詞後,押後 6 個月內頒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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