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一案,區院法官郭偉健裁定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罪成,周四(26 日)判鍾沛權監禁 21 個月,林紹桐 11 個月;惟因應林的病情,改判處扣減還押日數後可即時釋放的刑期。
港府晚上發稿回應判刑,形容裁決「彰顯公義」,批評有反華組織、政客及外媒「惡意抹黑」,強調新聞工作者可以自由作出基於事實的評論或批評,無須擔心會誤墮法網。香港記者協會發聲明指,判決反映了新聞工作者的風險「擺在眼前」;無國界記者認為判決「定下危險的案例」,敦促盡快釋放鍾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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