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捕。其中一宗涉及 6 名被告的案件,有 5 人否認暴動罪,周三(25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 15 日審訊,當中 31 歲替更的士司機出庭作供。
司機供稱,當晚在油麻地附近買晚餐,折返時被防暴警察拘捕。他指身上的防毒面具、泳鏡等都是工作所需,以免吸入催淚煙後未能駕車。至於他穿深色衣物,因有時載客受示威者「磚陣」阻礙,要下車搬走,為免被示威者發現其的士司機身分後遭「私了」,「所以個衣著咪盡量融合返佢哋」。他又供稱,示威者對的士司機有偏見,若穿深色衣物,「警察有理據佢都會放行我,但係示威者你係控制唔到佢哋」。